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3-09-11 17:31 浏览次数: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位于东胜区科技教育创业园区,是二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建筑面积2.2万㎡,固定资产1.5亿元,床位数280张,现有职工128名。有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7个,职能科室9个。有西门子128层四维螺旋CT,飞利浦IU22四维彩色超声系统,STORZ高清腹腔镜系统,ForceTriad高频电子外科手术工作站,费森尤斯血透机、移动血滤系统,瓦里安非晶硅大平板DR,奥林巴斯CV290电子胃肠镜等先进医疗设备。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人员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
聘用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次招考安排一定比例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招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8 日-2005年8月 27日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国内学历学位截止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的通知、公示公告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oit.edu.cn/)、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eyyfy.org.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eyyfy.org.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报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9月4日8:30至2023年 9月8 日17:30 。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3年9月14日8:30至2023年 9月 18日17:30 。
“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截止后,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取消“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调整岗位情况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9 日17:30,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19 日17:30。具体考试时间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另行通知。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工作岗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或未过试用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5)政策加分须上传佐证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须上传提供服务项目证明书扫描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扫描件。(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清晰,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负责。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是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被退回的,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提交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退回的,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资格初审状态可能会因多轮审查而发生改变,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的变化。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审核人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2)《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调整岗位属性,并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资格初审后,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无法开考的岗位,经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及改报资格初审时间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3.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
6.报考临床、医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儿童康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康复基础知识》,报考行政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7.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具体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他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8.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9.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组织实施,提前5天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类获奖荣誉及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4)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详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方向)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考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定时间完成。
2.应聘者需要复检的,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将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3.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和入职后的任何阶段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事业单位录(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医院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通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十、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0477-3146805,0477-3146778。
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30至17:30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二)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0477-8591496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586927
附件:附件: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2023年8月28日